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5月16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廖姓男子想嘗“幼齒”滋味,去年8月,花3000元新臺幣找未成年少女援交,廖雖知對方未滿18歲,但未料該女連14歲都不到。事後,少女無意間向學校輔導老師透露此事,少女母親知情後氣得對廖提告。廖雖稱不知少女實際年紀,但士林地院仍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,判處廖有期徒刑3年2月。
  判決指出,已為人父的廖姓男子因想嘗鮮,去年2月間,在網路上逛一名12歲少女部落格,見其照片相當可愛,便主動加該女帳號,和對方認識後,2人聊天近半年。
  去年8月,廖開口要以3000元新臺幣代價和少女援交,少女答應後,2人相約見面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。
  未料,小六畢業剛升初一的少女,在學校開學時和輔導老師聊天,無意間說出她曾和男子和發生性行為的事情,學校趕緊通知少女母親,其母追問廖男身分後報警處理。
  廖到案後雖辯稱,少女從未告知他其實際年齡,且他曾跟與少女身材相仿的女子交往,自己妻子也是臉蛋相當稚氣,所以無法判別少女幾歲等等。
 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,廖和少女聊天近半年,應能從內容和言語判斷少女年齡尚屬年幼,加上少女證稱有向廖說過她僅12歲,少女明顯看出稚氣未脫等等,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,判處廖有期徒刑3年2月。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男花3千吃幼齒援到初一女遭判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d81wddlo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